2011年7月3日 星期日

中國社會群體事件的分析框架

各位同學,你們看過《仇崗衛士》的紀錄片,應該有些想法,但記緊《海豚灣》的觀影分析,不要重蹈覆轍,除了同情、憤怒等感受外,還需要冷靜的分析。我答應你們,我會寫分析文章,但分享之先,我也希望你們學以致用,運用通課科現代中國單元的概念,分析《仇崗衛士》呈現的中國社會問題。我近日在圖書館借閱了于建嶸教授的《危機與對策:中國社會衝突觀察》,幸好中國還有于教授這些良心知識份子,以專業的知識,替弱勢社群發聲。我將書中一章節錄如下,請你們先讀:



社會性群體事件分類:

























 


行為目的


行為指向


是否暴力


維權事件


具體的利益訴求


公權機關和侵權者


不一定有暴力


洩憤事件


無明確的利益訴求


公權機關和侵權者


有暴力


騷亂事件


訴求複雜


公權機關、侵權者、無關者


有暴力


維權活動的分類,但具有以下共同特徵:


一.利益之爭,不是權力之爭


二.規則意識大於權利意識,即主要針對有法不依的管治問題


三.反應性大於進取性


四.目標的合法性與行為的非法性共存













































群體


時期


訴求


方式


地域


回應


農民


2004以前


抗糧、抗稅、抗合理上交


組織農會、上訪、與村鎮幹部談判


江西等相對落後的地區


取消農業稅


農民


2004以後


土地糾紛


靜坐、遊行、示威


廣東、浙江等沿海發達地區


可能介入律師及黑勢力


農民


2008以後


地下資源、林權、環境


上訪、毆鬥、圍堵政府機關


山西、長三角、沿海


見于教授的建議


工人


2003以後


國企改制、拖欠工資、社會保險


上訪、靜坐、罷工、遊行、堵塞交通,有暴力化傾向


北京、重慶等大城市、有蔓延至二、三線城市跡象


市民


不適用


物權、環境權、消費權,近年集中房屋拆遷


法律及關係網解決


城市


中國社會的「剛性穩定」特徵:


一.以政治權力的排它性和閉性為基礎,共產黨壟斷政治權力,不允許其他人進入,也不允許挑戰政府壟斷的任何行為。國家的基本制度怎麼樣無所謂,但是共產黨的權力壟斷地位不能變。


二.以社會秩序作為管治目標,任何衝擊中央或地方的行為都視為不穩定行為。


三.以國家暴力、控制意識態和社會組織為手段,無視程序和法制。


于建嶸教授的建議:


一.建立明確的產權,特別是土地和房屋的產權


二.建立有權威的司法制度。現在中國司法受書記、市長和政法委干預,于建嶸建議先以司法制衡地方政府,由中央以垂直的司法來制衡地方政府,將司法審判權從地方收歸中央。


三.建立「真正的」代議制度


四.建立開放的媒體


關於憲法,于建嶸教授提倡:


一. 落實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如人身自由、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結社自由、私有財產受到保護。


二.修改違憲的法律和法規,如拆遷條例和勞教制度


三.讓執政者受到憲法的制約


四. 建立違憲審查制度


五.以司法的方式維護公民的憲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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