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6日 星期三

原居民?原住民?

三年前的暑假,我帶著十多位台灣歷史教授和老師,從中大出發,參觀北區的中學、遊覽元朗屏山。當我提到新界的「原居民」的時候,台灣的朋友問我,香港的「原居民」就像台灣的「原住民」嗎?我愣一愣,是啊,「居民」和「住民」的普通話發音幾乎一樣,翻譯起來,兩者都可譯為indigenous people,但台灣的「原住民」,為了保衛家園、土地和生活形態,徒手對抗挖泥機(台灣人稱為怪手),誓與家園共存亡。《我家門前有大河》的阿美族人,三次拆遷,仍與政府周旋,保衛不了家園,也要迫使政府按照阿美族人的生活方式,設計安置樓房,台北溪洲的阿美族部落,要求政府從花蓮搬來祖靈石,廣植阿美族人的家族樹-麵包樹,才肯搬到政府的樓房,他們守不住可見的家園、也不放棄精神家園。《文明終結》中的北美原住民族群,為了大樹,與荷槍實彈的警員對峙,原住民說:「如果有人想強姦你母親,你會做什麼?伐木廠現在就是要強姦我母親,這片山林就是我們的母親!」但在香港,新界的「原居民」有多少還留在原居地,有多少會把土地看為他們的母親?賺夠的,都移民到外國(很多都在歐洲),他們在在外國生活,哪管新界的住屋環境,於是圍村的丁屋越建越密,隨著新界的都市化,外來人口佔據圍村,但圍村的住屋環境欠佳,能上公屋的,都上公屋,移入圍村的,是新移民和南亞裔族群,於是,新界出現了很奇怪的現象,像錦田吉慶圍,曾經與英國佬抗爭到底,代表新界人的「骨氣」,今日圍內所見,是向遊人收取「入圍費」的婆婆,和在神廟前玩樂的南亞裔的小朋友。我們不禁會問:原居民都到哪裡去?

我去年收到中二學生佩宜的來信,她說:香港的地價越來越貴,人們都希望藉著原居民的名義來爭取土地權益,建丁屋,享受各種新界原居民的特權。她接著問:香港真的有那麼多「原居民」嗎?本來只有二十人的村落,在去年村長選舉的時候,竟出現四百七十七名選民。我星期六出席區議會選舉的諮詢會,出席者都關心新界農地的未來,但現場卻沒有一個原居民。權利與責任是共生的,原居民擁有很多香港市民沒有的特權,他們是否也要承擔「特責」呢?其實,他們有責任(甚至是最大的責任)保護新界的農業,縱使他們都不再從事漁農工作,但香港還有很多有心人從事有機耕作和優質養魚場,他們大可將土地放租,讓新界保留既有的生活形態,為香港這個石屎森林,保留一片原鄉風景。可是,他們賤賣土地,將農地變為低密度豪宅,將農民趕盡殺絕,只講建高樓的特權,不提土地與生活文化的保育責任。如果,原居民站在原鄉風景和土地那一邊,站在農業和生態環境那一邊,而不是站在地產商和金權那一邊,新界便不會淪為深圳與中環共同宰割的肥肉。

「原居民」與「原住民」,一字之差,相距太遠。傳道人余振雄說得好,香港的「原居民」,只是與政府和地產商合流的利益集團。他們有的,除了是土地特權外,還有特道選舉的「選票」。可恨,為了得到他們的「選票」,香港兩個備選人,都開下支票,一旦當選,會照顧「原居民」的利益。這種特權民主,相比專制獨裁更加醜陋。雖然大家都指責美國的民主政治與金權關係太深,大財團操縱選舉結果,但相比香港,兩位備選人竟然以公共資源公然向新界原居民「買票」。明報說得好,「從鄉議局村代表大會一幕,使人對小圈子選舉的閉門拉票,個人、利益團體的利益會否凌駕市民和香港利益,充滿了懸念。」以下為明報的社評,值得細讀。





唐英年和梁振英辭去公職、「考慮參選、備選」行政長官之後,積極落區、出席論壇,講理念、講施政方向,一些議題觸及具體政策考量,有討好利益團體之嫌。鑑於這次特首選舉甚為奇特,有實質競爭,若參選人為求提高民望,胡亂承諾或開出政策支票,以期取得利益團體或市民支持,則在參選人之間互相攀比「鬥派」之下,香港未來施政恐有扭曲之虞。競爭才剛開始,已經見到這些苗頭,值得關注和討論。


公共資源應惠及全民


而非用來買票


選舉政治免不了有政治承諾,以爭取支持,但是特首選舉只有1200名選舉委員有投票權,若參選人以施政支票換取選委支持,肯定不妥。參選人派利益以討好市民或選委,有兩個層面值得討論。


首先,香港社會客觀環境,貧富懸殊惡化,多年來房屋供應偏緊,處於不足水平,而基層民生在通脹肆虐、百物騰貴下,生活壓力沉重。凡此種種,特首參選人出席一些場合,都會被問及有何改善之法,而政府財政儲備充盈,開政治支票甚至增加福利,會有較大誘因。本港社會安全網基本完備,當然福利措施永遠有改善空間,但是參選人若着眼於一些細眉細眼恩惠,只為短暫討好市民,決非長遠解決問題之計,也有失特首應有的格局。


香港確有急需對應事務,例如人口老化所衍生安老、醫療和全民退休保障等,需要政府全面規劃,投放更多資源處理;又如教育事務,15年免費教育、小班教學等百年樹人大業,也需要投放更多資源。凡此種種,其實也是另類派利益,但是此乃惠及全民、符合香港最根本利益之舉,若特首參選人提出長遠規劃,並有具體配套政策措施推行,就算需要投放數百億元甚至更多公帑,相信也會得到大多數市民支持。


現屆政府2007年以來多次「派糖」,連今年給每名18歲以上永久居民派6000元,已經耗費接近2000億元,花了如此巨款,或許對特首曾蔭權和政府民望稍有幫助,整體社會卻不見有任何積極改善。所以,唐英年和梁振英應引以為鑑。若能善用公共資源,有針對性地長遠解決教育、醫療、安老等惠及全民的問題,值得支持,然而,唐梁二人迄今在公開場合,仍未見顯示這種大魄力。


反而,另一種派利益、政治支票,卻是接連出現,其中唐英年在鄉議局出席村代表大會時,建議放寬丁屋3層高度限制,改為可建1至2層,每層面積較大,或在同一土地集合多個丁權,建6層甚至9層。原居民一直想衝破丁屋政策規限,唐英年這個取向,與原居民所思所欲精神契合,他一旦當選執政,丁屋政策大變可期。


丁屋政策使原居民享有特權,是橫亙香港整體社會的一條不公平之刺,身為特首熱門人選之一,唐英年若提出徹底解決丁權的政策措施,例如,眼前雖然讓原居民獲利益,但是長遠可以結束原居民建丁屋特權,這樣的話,不無可供探討空間;但是唐英年的建議,不但延續丁屋特權,還透過向高空發展而加快特權的享用,客觀上令更多原居民受惠,甚至吸引旅居海外的原居民亦回港申建丁屋。按其說法,原居民與生俱來就有宛如「地產發展商」的身分,市區「屋奴」為蝸居窮盡畢生精力之際,原居民的建屋特權,使香港社會處於絕不均衡景况。


政策取向應以全民為念


勿向個人利益團體傾斜


設若唐英年參加特首普選,要面對全港數百萬選民,這種利好原居民特權的建議,或許要另行衡量了。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評論唐英年的放寬丁屋高度限制建議,認為是「買票」。原來鄉議局在選舉委員會有28票,若把原居民特權與此掛鈎,一些事態就可以得到解釋。


這是小圈子選舉之弊,不過,若利益交換決定這次特首選舉結果,則小圈子選舉之醜惡將暴露無遺。2007年的800人選舉委員會,有人分析過,個別人士透過人脈關係網絡,可以直接和間接控制超過100票,其政治能量,可想而知。從鄉議局村代表大會一幕,使人對小圈子選舉的閉門拉票,個人、利益團體的利益會否凌駕市民和香港利益,充滿了懸念。


這次特首選舉很奇特,與過去比較,有較實質競爭,參選人要爭取有投票權的1200名選舉委員支持,不在話下,而在現階段,參選人必須爭取民意支持,若民意鄙棄的人,卻在選委會當選為特首,屆時不但難看,這樣的特首能否維持有效管治,也成疑問。市民無票,只能透過間接方式,關注或監察這次選舉,作為傳媒,盡言論監督之責,我們對於參選人,提出兩點:


(1)不要為討好市民而亂開政治支票;


(2)一應政策取向,要以服務700多萬市民為念,絕對不應該向特權,或為個人和利益集團傾斜,避免扭曲管治,貽害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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