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1日 星期五

聯合國較國際聯盟更能維持世界和平嗎?

(以下文章由中五黎寶欣同學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八日撰寫,寶欣能從體制比較兩個機構對維持和平的成效,亦能列舉事例加以說明,論證亦有說服力。)

國際聯盟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於1920年成立的,可是,後來仍然引發
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出現,於是聯合國便出現了,即於1945年成立。其實由以上可見,聯合國的出現便正是因為國際聯盟的失敗所致,反之.聯合國成立至今--至2007年仍然運作。我認為聯合國絕對比國聯更能維持和平。
  
首先,我會從兩機構的體制說起。

先說到成員方面:國聯的主要強國只有英丶法兩國,其他曾加入的強國如德丶意丶日丶蘇等都沒有長時間或同一時期在任,例如蘇則只加入了1934至1941年五年而已。反之,聯合國時期的中美英法蘇等等均是主要成員國,而且他們皆享有否決權,可否決不利己的決議,這便不會出現如國聯時日丶意等國宣佈退出國聯的情況。有助穩定運作。 而且國聯時的參與國先後只有六十三個;而聯合國則由最初的五十一國發展至2003年的一百九十一國了,更全球性的聯合國自然比國聯更有效維持和平了。
  
另外在決議方面,國聯的會員大會上一切決議需要一致通過,這便大大影響其效率;可是聯合國呢?一切重要議案只要三分二的票便能通過,部分或其餘的更只要半數通過即可。這樣為所有國家提供了解決對立的討論空間,也有利化解武力戰爭等的衝突。
秘書處方面,雖兩者皆由秘書長統領,而其長及一切人員只效忠其機構。可是聯合國的一切秘書長皆由五強以外的國家選出,這便保持到其職位不會因強國間的衝突有所偏倚。秘書處是聯合國一個重要的行政機構,在國際上亦扮演調停角色,對比起國聯,這更有利的機構對維持和平丶防止衝突也是非常重要的。

維持和平部隊方面,國聯沒有權力要求成員國出兵支援維和部隊;相反,只要部份安理會國家皆支持出兵,成員國便要支援。這是兩機構一個很重大的分別,對是否能「維持和平」有著重大幫助。

其餘方面,聯合國有更全面的各個理事會丶委員會等,如經濟丶社會等,又有各個區域性委員會如歐洲丶亞洲等;更有世衛丶國際貿易組織丶國際勞工組織等等,這些機構都絕對比當年國聯的更全面更可行,也是「維持和平」的方法之一。 此外,國聯時的總部設於瑞士日內瓦,這是不夠的,因此聯合國除了總部設於美國紐約外丶日內瓦和維也納也設有辦事處。可見比國聯更不偏重。

其次要說的是執行效果方面。這也大大反映到兩機構的優劣。

先說國聯方面,它的成就較多解決了小國之間的糾紛,例如1920年瑞典和芬蘭之爭,19235年希臘侵略保加利亞事件等。雖然兩機構不能以時候長短為成就指標,但其機構在多次的糾紛甚至戰爭中也未能成功制止,例如對軸心國的制止,即日本侵略中國丶意大利吞併阿比西尼亞等等。機構不但不能制止,更引致強國先後退出國聯,如日本於1933年退出丶意於1937年退出丶德則於1933年退出等。國聯對於強國一切的不法行為只能加以譴責,最後,更讓第二次世界大戰發生,這是國聯最大的失敗。 也是及後美英等國誓要建立一個「更廣泛和持久的普遍安全制度」之原因,才致聯合國的誕生──可見,聯合國早於建立時已為了比國聯「更有效維持和平」而衍生的了。
 
而聯合國的成就方面,較和平的手段如對海灣戰爭的伊拉克經濟禁運;對衝突惡化的也有不同行動,如1956年蘇伊士運河戰爭中以軍隊分隔以埃雙方,又如以阿多次衝突,聯合國也有加以制止並遣維和部隊干預。儘管聯合國沒有常設軍隊,可是聯合國調解的方式絕對比當年國聯來得全面及有效,比方說國聯甚至是軍隊也組織不出來,這是兩機構體制及經驗的優劣高低之處。而且,聯合國存在以後也沒有再爆發世界性的戰爭了。

由以上種種例子可見,聯合國比國聯絕對更有利於維持和平,在各個實例中也可見聯合國較成功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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