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1日 星期五

日皇裕仁是否戰爭罪犯

(歷史課程需要提交校本評核,以下文章是由中五級梅藹兒同學撰寫,雖然梅同學引用的資料不足,但能從不同級別分析日皇的戰罪,亦嘗試指出日皇不用被審的原因,思路尚算清晰。)

在定義日皇裕仁是否戰爭罪犯之前,我先想解釋什麼是戰爭罪犯。戰爭罪犯分為甲級,乙級和丙級。先說甲級戰犯吧。  甲級戰犯為犯有「破壞和平、發動侵略戰爭」的戰犯。詳細控罪指:「作為領袖、組織者、鼓動者或從犯;策劃、執行計劃或秘密計劃;發動/侵略戰爭或違反國際條約之戰爭。」
  
日皇裕仁是當時日本的領袖,是日本最高的領導者。日本的明治憲法內,清楚地表明了天皇的地位。天皇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他可以控制日本的國會,軍隊。侵華歷史中,有一本臭名遠播的奏摺,是當時日本首相田中義一所寫的。那本奏摺被名名為「田中奏摺」。奏摺中很明確地寫出日本想侵華的野心。而根據明治憲法之中,首相是要向天皇負責。如果沒有得到日皇裕仁的同意,就不能進行其後的侵華行動。作為侵華中的領袖–日皇裕仁,已經說得上是一個甲級戰犯。  之後是乙級戰犯。乙級戰犯指犯有「戰爭罪行」,一般指控包括「下令、准許或容許虐待戰俘或平民」或「故意或鹵莽疏忽責任,未有阻止暴行」。  

在1937年的12月,南京中發生了慘絕人寰的大屠殺。數以千計的無辜百姓被虐殺,很多婦女被日軍強姦。保守估計,南京大屠殺中有三十萬的中國人死在日軍的刀下。日本軍隊收到的指令為「不論婦女兒童,凡中國人一概都殺,房屋全部放火焚燒。」只有經過天皇同意,軍隊才能行動,因為軍隊是直接聽命於天皇的。日皇裕仁得知南京被佔領之後,發表「玉言」,說對於軍隊迅速佔領南京這事,他感到十分滿意。南京大屠殺的事在日本的報紙上也有登出,日皇裕仁沒可能不知道南京中日軍草率人命,濫殺無辜。日皇裕仁身為日本最高的領導人,卻沒有阻止暴行的發生。  

除了南京大屠殺之外,一項令中國人震憤,到現在也不放棄地要求日向補償的就是慰安婦的問題。在日本侵華開始,就有慰安婦制求。所謂的慰安婦制度,就是將強姦合法化、制度化和正常化。實行這制度的理由是,避免士兵染上性病。但這制度,對於婦女來說,只是一種比死更難受的酷刑。被抓去當慰安婦的婦女,大部份都難逃一死。而這種沒人性的制度,是天皇批准的。這個已經是乙級戰犯中的「下令、准許或容許虐待戰俘或平民」,可見,除了是甲級戰犯之外,日皇裕仁也是一個乙級的戰犯。

最後是丙級戰犯,丙級戰犯是指犯有「違反人道罪行」,多數指控實際執行殺害或虐待者。

侵華期間,在中國的哈爾濱附近,興建了一座實驗室。日本的人說它是「關東軍防疫班」。但事實上是以人作實驗對象的細菌實驗室。在這座建築物內,沒有中國人進去之後可以完整健康地離開。大部份的人都死在實驗之中,能有命離開的,也受到嚴重的細菌感染。當中除了細菌實驗之外,還有其他更殘忍的實驗。例如手榴彈試驗,人在真空下的情況的實驗,還有用動物血液代替人血的試驗。  

而這座實驗室之所以可以興建,而又可以秘密進行不人道實驗的原因是因為天皇的默許。雖然日本方面有部份人士否認有這實驗室的存在,可是,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研究報告指出真有其事。這件事上,日皇裕仁的指令已經是違反了人道。他已經是一個丙級戰犯。  

根據以上的事件,日皇裕仁已經可以被認定為一個戰爭罪犯。但第二次世界之戰之後,日皇裕仁卻沒有被起訴。這是因為國際法庭認為他不是一個戰爭戰犯?其實事實不是這樣。  

日皇裕仁沒有被起訴的原因是,美國考慮到遠東地區中,美國需要一位盟友去對抗共產黨。所以,美國提出了一個理由:要是把日皇裕仁逮捕的話,就會令日本國民信仰的支柱崩潰。情況若再嚴重一點,日本全國或者會引起反對逮捕日皇裕仁的暴動。所以為免日本發生如此的情況,也為日本未來的命運去考慮一下,就應該免去日皇裕仁的戰爭罪犯之名。之後,日皇裕仁沒有被起訴,但他發表了「人間宣言」,指出天皇其實和人民一樣地位,天皇不再被定為神的地位。戰爭罪犯這個稱號也離他而去。  

事實上,日皇裕仁的所作所為足以令他為成一名戰爭罪犯。但因為美國的幫助,才逃過一劫。而根據以上所提出的論點和歷史事件,我認為,毫無疑問地,日皇裕仁是一名戰爭罪犯。

資料來源:
維基百科
《日本如何侵略中國》黑羽清隆 梶村秀樹
《中國抗日戰爭時期1938-1945》楊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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