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認識大姐已差不多一年了。因為認識了她,我對在英國的難民庇護制度的了解才多一些,簡單來說,就是他們享有的福利,不會比一般市民低,在某些特定情況下,他們享用的公共服務可能比普遍市民更多。過去半年,陪她到急症室看病、到診所找醫生、到櫃員機提款、找牙醫、找律師,我覺得英國政府其實相當慷慨,難怪有些本地人覺得政府的資源傾斜,認為尋求庇護的人或難民分薄了社會資源。
我並不是說現在的制度出了問題,畢竟我所知的仍然很少,我只是覺得,單純討論制度問題並不足夠,要將外加的標籤剝離,看見真真實實的人,我們才能比較接近問題所在。
兩個鐘頭前收到大姐的電話,哭著說房東要迫她離開現在住的地方,我跟房東了解情況,她說那是內政部的決定,她必須跟從。我將情況轉告牧師,她都說一旦內政部做了決定,我們能夠做的不多。由於我和大姐只是點頭之交,對於她要搬到別處,我沒有太大的感覺。然而,換作是某些我很重視的人,我可能會因此而懊惱。
距離感,決定了我們對事情的取態。
路上的蘋果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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