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1日 星期日

聽從

陽光普照的日子,打開衣櫃,選一件大地色的風褸,走二十分鐘左右的路程到教堂崇拜。兩個星期沒有參與崇拜了,再上一個星期趕在大雨前開田,怎知遇上水浸,於是搭乘列車暢遊,上星期約了兩位香港朋友趕藝術市集,所以沒有返教會。走進教堂,聖樂響起,崇拜快要開始,趕快坐到右邊的木長椅。自去年八月參與崇拜以來,我都選擇坐到左邊,但今天坐到右邊的後排,才發現左邊的會眾大多是本地白人,而右邊的多是非裔和中東裔的信徒,難道不同族裔的人選擇座位的時候也會不自覺地歸邊嗎?我之前沒有想到這個問題。

領聖餐前,牧師如常朗讀禱文,其中一句令我沉思,他說:羊認得牧羊人的聲音,並跟隨牧羊人,信徒亦認得主的聲音,緊緊跟隨主(他說的是英文,我大致翻譯如上)。

很多年前,一位教我種田的朋友跟我說,他不喜歡被稱為佛教徒,只認同自己是釋迦牟尼的跟隨者。我覺得這樣的說法很有智慧。每當被稱為「教徒」,便有你我之分,有一種排他性,但跟隨者則不同,即使大家跟隨的對象不同,但「跟隨」這個行為,卻具備相似的性質,是一種虛己謙卑的行動。從此之後,當有人問我信什麼宗教的時候,我便說自己是耶穌的跟隨者。

說自己是跟隨者很容易,但如何「跟隨」才是最困難之處。我今日聽到牧師的話後,不斷思想這個跟隨的問題。要跟隨耶穌,我首先要知道耶穌是誰,然而,要認識身邊的人已經很不容易,如何認識我看不見、摸不到、不能即時對話的耶穌?有人會用一大堆形容詞說明耶穌是誰,例如慈愛、包容、憐憫等等,但這些形容詞只會簡化了耶穌的人性,我相信道成肉身,是上主以血肉之軀,感我們所感,在充滿掙扎、痛苦和失望的人生找到得救的途徑,所以我們才要在故事(福音敘事)中與上主相遇,想像自己是故事中某個人物,是瞎眼的、瘸腿的、血漏病的、喪親的,甚至是要背上十架和喝苦杯的。

我們藉不同的福音故事與上主相遇,從相遇中認識耶穌,然後才能決定是否要跟隨他。跟隨是完全自發的行動,上主呼叫我們,但是否回應,完全出於我們的意願。不認得他的聲音,便成為耳邊風,認得他的聲音,也可以掩耳不聽,選擇跟隨,必定出於自願。跟隨耶穌的原因,是覺得自己不足,或者說,覺得自己可以更好。好的意思,不是指在道德上成為好人,而是覺得有一個更圓滿的自己在那裡,現實縱使殘缺不全,但耶穌卻為我指示了可以行走的路。

或者,就是這種信念,令人可以穿透現實、捉住盼望。五年了,很多事情都沒有忘記,甚至記憶猶新,每人都有跟隨上主的方式。有人背起了十字架、走上了刑場,慷慨接受彼拉多的審判。有人逃離耶路撒冷,將所見所聞傳出去,為受難的人呼喊。我看著前排一位來自伊朗的女士,一個多月她分享自己的經歷,說自己生長在一個嚴守宗教戒律的家庭,從小便被灌輸仇恨,所以很討厭宗教,直到後來她認識了耶穌,才知道信仰是關於愛和盼望。

我看著教堂前的十字架,想起早期的教會,都是由受苦的人聚集而成的,所謂耶穌的跟隨者或基督徒,就是那些在絕望中仍保持盼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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